“爻辭”是易經之中對不同的卦象題下所系文辭,從而在卦象中得知人生及
命運的變化。易經中總共分為六十四卦,每一卦都有相關的爻辭。那麼關於易經“師卦爻辭”是怎樣的呢,易經師卦析命運又是如何?如果您還不是很了解,下面看看相關的內容吧!
易經師卦爻辭
易經師卦爻辭解釋
第七卦:《師卦》
師:貞,丈人吉,無咎。
【白話】《師卦》象征兵眾(師指軍隊):堅守正道,德高望重富有經驗的長者統帥軍隊可以得到吉祥,不會有什麼災禍。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白話】《象辭》說:《師卦》的卦象是坎(水)下坤(地)上,是地中有水之表象。地中蘊藏聚集了大量的水,取之不盡,用之不
竭,象征兵源充足;君子要像地中藏水一樣容納天下百姓,養育眾人,這樣就會有眾多的士兵可用。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白話】初六,出師征戰必須要有嚴明的紀律,如果軍紀混亂必然有凶險。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白話】《象辭》說:"出師征戰必須要有嚴明的紀律",要號令整齊,行動一致,賞罰分明。如果軍紀不良,指揮不靈,必然要發生凶
險。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
【白話】九二,在軍中任統帥,持中不偏可得吉祥,不會有什麼災禍;君王多次進行獎勵,並被委以重任。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白話】《象辭》說:"在軍中任統帥,持中不偏可得吉祥,不會有什麼災禍",表明承受"天命",因此得到君王的寵幸;"君王多次進
行獎勵",說明懷有治國平天下使萬邦悅服的弘大志向。
六三,師或輿屍,凶。
【白話】六三,不時有士兵從戰場上運送戰死者的屍體回來,凶險。
《象》曰:"師或輿屍",大無功也。
【白話】《象辭》說:"士兵不時運送戰死者的屍體回來",說明不能知己知彼,在敵強我弱的情況下,不自量力發動進攻,結果戰敗,
沒有任何功績可言了。
六四,師左次,無咎。
【白話】六四,率軍暫時撤退,免得遭受損失。
《象》曰:"左次無咎",示失常也。
【白話】《象辭》說"觀察了戰場形勢後,暫時後退以避敵精銳,免遭更大損失"。說明深通兵法,懂得用兵有進有退的常理。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屍,貞凶。
【白話】六五,田野中有野獸出沒,率軍圍獵捕獲,不會有損失;委任德高望重的長者為軍中主帥,必將戰無不勝,委任無德小人將運
送著屍體大敗回,占問的結果必然是凶險的。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屍",使不當也。
【白話】《象辭》說:"委任有德長者統帥軍隊戰無不勝",表明居中恃正,行為有法度,必然獲勝;"委任無德小人將運送著戰死者的
屍體,大敗而歸",說明用人不當,必招致大敗,將自食惡果。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白話】上六,凱旋而歸,天子頒布了诏命,分封功臣,或封為諸侯,或封為上卿,或封為大夫,但小人決不可以重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白話】《象辭》說:"天子頒布了诏命,分封功臣",是為了按功勞大小而公正封賞。"小人決不可以重用",因為重用小人必然危害並擾亂邦國。
易經師卦析命運
師(卦七)-----戰爭是王者之事
【原文】
(坎下坤上)師(1):貞丈人(2),吉,無咎。
初六:師出以律(3),否臧(4),凶。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5)。
六三:師或輿屍(6),凶。
六四;師左次(7),無咎。
六五:田有禽(8),利執言(9),無咎。長子(10)婚帥師,弟子(11)四輿屍,貞凶。
上六:大君(12)有命,開國承家(13)。小人勿用。
【注釋】
(1)師是本卦標題。師在這裡的意思是指軍隊。本卦既因“師”字多次出現,又因內容主要與軍隊出征作戰有關,所以用師作標題。(2)文人:這裡的意思是軍隊的總指揮。(3)律:軍紀,紀律。(4)否(pi)臧(zang):不好。這裡指不守軍紀。(5)王:君王。錫命:賜命,意思是下令嘉獎。(6)輿屍:用車運送屍體。(7)左次:駐扎在左邊。(8)田:田獵,打獵。禽:鳥獸。(9)執言:意思是抓獲俘虜。(10)長子:指揮作戰的長官。(11)弟子:指揮運送屍體的副官。(12)大君:國君。(13)開國。分封諸侯。承家:分封大夫。(1)師是本卦標題。師在這裡的意思是指軍隊。本卦既因“師”字多次出現,又因內容主要與軍隊出征作戰有關,所以用師作標題。(2)文人:這裡的意思是軍隊的總指揮。(3)律:軍紀,紀律。(4)否(pi)臧(zang):不好。這裡指不守軍紀。(5)王:君王。錫命:賜命,意思是下令嘉獎。(6)輿屍:用車運送屍體。(7)左次:駐扎在左邊。(8)田:田獵,打獵。禽:鳥獸。(9)執言:意思是抓獲俘虜。(10)長子:指揮作戰的長官。(11)弟子:指揮運送屍體的副官。(12)大君:國君。(13)開國。分封諸侯。承家:分封大夫。
【譯文】
師卦:占問總指揮的處境,吉利,沒有危險。
初六:行軍征戰要守軍紀,不守軍紀,必打敗仗。
九二:主帥身在軍中,吉利,沒有災禍,君王三次下令嘉獎。
六三:軍中有人用車運送屍體,戰敗。
六四:軍隊駐扎在左邊,沒有危險。
六五:打獵獲取獵物,打仗抓獲俘虜,沒有災禍。長官率領軍隊作戰,副官指揮運送傷亡者,貞兆凶險。
上六:國君下令賞功,分封諸侯大夫。不能重用無才德的小人。
【讀解】
戰爭被古人看作最重要的事情之一。攻城掠地,發財致富,討伐異己,爭權奪利,都要訴諸武力。成者為王,敗者為寇,似乎成了天經地義的真理。
戰爭的結果總有勝負,因此事前嚴肅認真地對待,請教神靈,祈求神靈保佑,尋找正當的理由,然後大張旗鼓地興師討伐。古人幾乎把戰爭當作一種儀式來對待,當作一門藝術來研究,從神靈的意向、天時地利,一直研究到習武組織、制勝謀略、論功行賞等等規則。中國古代兵書的發達,世所罕見,在技術和藝術層面上都堪稱一流。
由此反思,古人稱戰爭為“王者之事”,早已把它升華成了治國平天下的頭等大事。相形之下,西方人後來稱戰爭是政治的繼續,就遜色多了。欲王天下者,精通戰爭藝術應是第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