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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小過卦的寓意

  編輯:周易算命
雷山小過卦作為周易中的六十四卦中的第六十二卦,小過,內卦象為山,為止;外卦象為雷,為動。此卦艮下震上,為中上卦。如果你想更加詳細了解關於雷山小過卦的相關寓意含義內容的話那就趕緊來下面看看相關的介紹吧!
雷山小過卦的寓意
雷山小過卦的寓意
雷山小過卦的寓意解讀
雷山小過卦是《周易》六十四卦的第六十二卦。此卦艮下震上,為中上卦。
雷山小過卦的卦辭是:“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艮是山,震是雷。小過可以亨通,但應當堅持。可以做小事,但不能做大事。飛鳥發出悲鳴的聲音,不應該繼續高飛,而應該向下棲息。
《彖傳》說:小過是指陽剛之氣稍微過盛而引起的動蕩,關系不大,仍能亨通。在小的動蕩中犯小的錯誤,有利於去占卜,是因為它能使你適時進退、暢行無阻。柔得中正之道,因此適宜做小事。陽剛失去中正之位而不能守持中道,因此不利於涉足天下大事。此卦有飛鳥之象:“飛鳥留下悲鳴的聲音,告誡人們:不應再向上飛,而應該向下飛,這麼做就會大吉大利”,是說向上飛,違背天理,埋頭去干一些尋常小事則會平安順達。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小過卦》的卦象為山上響雷之象,雷聲超過了尋常的雷鳴。所以把它叫作《小過卦》。君子行事不要太謹慎,居喪不敢過度悲哀,吃穿用度不能太節儉,唯適中而已。
雷山小過卦的寓意是君子應當學習略有過分的雷聲,在做小事時略微過分,比如過分恭敬,過分節儉,以此來矯枉過正。在不好把握的情況下,更要謹慎行事。
雷山小過卦的啟示:《小過卦》告訴我們,處在小的動蕩中,不能有過分大的行動。
 
小過卦,雷山小過卦詳解
小過卦 小過為“沒世”之卦 消息:正月
艮下震上 大象:山上有雷 讀曰:雷山小過 五行:屬木
雷山小過卦卦序: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
雷山小過卦卦體:四陰二陽之卦,小過之類有三卦:蹇、解、萃,屬兌宮游魂,錯中孚,綜小過,內互巽,外互兌,合互大過,以六二為卦主。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雷出於地則奮,今雷出於山上,是過其所本,故曰小過。君子觀其象而矯之,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是也。
雷山小過卦卦德:情剛性剛,情動性止。
雷山小過卦卦名:小過。過者,過越也,與大過同例。震艮在先天位居坤卦之左右,天地定位,以乾坤為中心,過乎中便失。易道扶陽抑陰,陽為大,陰為小,陽過乎中稱大過,陰過乎中稱小過。又小過者,些小之過越也。
雷山小過卦卦義:小者陰也。為卦四陰二陽,陰多於陽,小有過越也。大小過純以卦氣言,不以陰多陽少言也。
雷山小過卦卦用:小過有三義,一為小者過,小過於大,陰過於陽也。一為所過者小,行雖有違,失之不遠也。一為小事過,大德不逾閒,小德出人可也。
小過,過也,過則不遇。然不遇於此,必遇於彼。夜沒而晝見,日沒而月出。過之雲者,因其往復循環而各異其所在也。
雷山小過卦卦辭: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以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雷山小過卦爻辭:
初六:飛鳥以凶。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石不雨,已上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雷山小過卦詳解:
小過,內卦象為山,為止;外卦象為雷,為動。山上有雷,其聲受山巒之阻礙而減小,不若雷在天上之震撼與轟隆,因雷聲愈高則愈響亮也。小過者,小有過失也,易變之義,貴在“守中”。蓋事有失之於偏者,如矯其失,則必待小有所過,過反於中,則其用不窮而“亨”矣。本卦六爻之義,初六,陰居陽位,失正,為小過的開始,此喻飛鳥愈向上飛,則愈背離中道,故言“飛鳥以凶”。六二,柔順居中,欲應六五,但須越過九三、九四兩陽,如孫兒越過祖父而近祖母,於禮為失正,是過中了。幸二五兩柔不相應而又反回,如臣不可過其君而退守臣位,故無咎。九三,剛居陽位,過剛而不中,即不顧客觀條件去追逐陰柔,故必遭殘害而致凶。九四,以剛居陰位,是剛柔相濟,可與柔爻有往來,故稱“弗過遇之”,但要提高瞥覺。六五,以陰居尊位,下無陽應,是陰氣旺盛,已經高居在上,如濃雲密布而不降雨,乃柔有所過,有“密雲不雨”之象,故雲“已上也”,意指亦過乎中。上六,以一柔居一卦之極,過極已不可能再與中道相遇了,故言“弗遇過之”。通觀六爻,大致兩爻相對,以六二、六五兩爻為得卦義。過與不及皆為過。欲求適中,必須講求節制與調攝,蓋保持中道與均衡洵非易事。如人之行為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乃小有過越之象。不過小過者,甚小之過錯也。小過而能適時歸反於中,則不為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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