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主要分布在貴州省、湖南省及廣西省交匯處,湖北恩施也有部分的侗族。2010年第6次人口普查,侗族人口為287萬人。
侗族的名稱,最早以“仡伶”,見於宋代文獻。明、清 兩代曾出現“峒蠻”、“峒苗”、“峒人”、“洞家”等他稱。新中國成立後統稱侗族。民間多稱“侗家”。侗族使用侗語,屬漢藏語系,分南、北部兩個方言。原無文字,沿用漢文,1958年設立了拉丁字母形式的侗文方案。現在大部分通用漢文。
侗族的起名習俗
在侗族民間,有一種按人生不同階段取名的習慣,他們把人生分為四個階段,每個階段都要新取一個名字,因此,一個人一生一般會有四個名字。侗族人一生經四次更名,每一次更名,前一次的名字就不再使用了,並會逐漸被人忘記。如果一個人已有了新的名字,而仍被人呼原名,會認為是莫大的羞辱。
第一個名字。是出生時所取,這個名字從出生一直用到結婚生子。
第二個名字。生了第一個孩子後,便從子名,男的在孩子的名前冠以“甫”字,以“甫某”作為自己的名字,女的則在孩子的名字前冠以“奶”字,以“奶某”作為自己的名字,表示已為某人之父或某人之母,這第二個名字標志著一個人已進入為人父母的成年階段。
第三個名字。當第一個孫子出世後,便從孫名,男的在垂孫名前冠以“公”字為己名,女的則在長孫名字前冠以“薩”字為己名,表示其為某人之祖父、祖母,這標志著一個人已進入為人祖父、祖母的老年階段。
第四個名字。如果一個人的壽命足夠長,他可能活到第一個曾孫出世,這時,他的名字又要根據曾孫的名字發生改變。無論男女的都在曾孫名前冠以“芒”字,名“芒某”,這是第四個名字。這個名字表示一個人已經四代同堂,這在侗族民間被視為極為尊貴榮耀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