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神又名進神、一名爵星、一名壽星。喜身旺,宜行財鄉,逢食看財;忌身弱,比肩。食神者,日干所生順數第三位,如甲食丙,乙食丁之類。陰生陰,陽生陽,既為我生,我之精華盡瀉於食傷。但食神能制七殺,將我命中的凶物制伏,所以食神雖為偏星,在卻表現為正星的特定;凡命遇財殺之地,如見食神旺相,殺被食制,七殺不敢為禍。財被食生,充裕不竭,所以食神又名壽星,亦稱爵星。
食神格,要日主、食神俱皆生旺,無沖破為成格。主人財厚食豐,福量寬宏,肌體肥大,優游自足,有子息,壽命長。食神的特性與傷官相反,傷官為是非之星,而食神為福氣之星,命中以食神為用者,才能和天賦都不亞於傷官,但性格樂觀,寬厚從容,秉性溫和,心胸廣闊,不與人爭。但若食神太旺,則顯示其負面的個性,與傷官通論。感情用事,易於情緒化。
取食神格之法,以月令為主,再參看其它干支。月令藏有日主的食神,天干再透出者,則可為食神格。如甲日生於已月,乙日生於午月之類。食神得令,再得天干透出者,則為食神格,但以四柱透出財星為佳。
食神在命局中的作用:
1、洩秀:日干乘旺,不見財官,或財官無氣,不能為用,日主無輔,遂愛食神,食神能瀉日主秀氣,使日主秀氣外瀉,有所依托。
2、生財:四柱見身強財弱,尤喜食神。若財星氣勢虛弱,用食神吐日主秀氣以生財,方成美局。
3、制殺:四柱見殺重身輕,日主被制伏太過,則愛食神。一將當關,群邪自服,使七殺為我所用。
4、損官:四柱見官重身輕,以七殺論,亦喜食神,食神能損官之有余,使官星能為我所用。
四柱見財食在年月上,主祖父蔭業豐隆;在日時,主妻男獲福。如見日主、食神母子兩衰,則無成。或食神宜生食再生食,三者皆旺,忌三者衰絕。如甲食丙,丙食戊,三者皆乘旺為佳,如三者皆處衰絕之地,則主不吉。
食神宜在長生、祿旺之地,不可在衰敗死絕之方,若日主與食神兩旺者,則勝似財官。食神格忌偏印,為到食,主人有始無終,容貌敬邪,身材瑣小,心性局促,多欲無成。假如甲見丙為食神,四柱有壬為甲木偏印,壬水能克制丙火,使丙火不生戊土財星,不能制庚金七殺,甲木受制不能用財星,一生困頓。所謂食神制殺逢枭,不貧則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