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財為用,成貴局者,情況各有不一,如正財格取貴中,以財旺生官格為例,月令財星,天干又透官星,則財能生官,以財為用,以官為相。雖以財為用神,但其歸結在官,所以既怕損財,亦怕傷官,四柱要不見傷官損官,又不能見七殺混官,至於財怕劫奪,但有官制,則不怕劫財爭奪。
如:丁卯、丁未、壬申、己酉,壬水生於未月,年月天干透出丁火,為日元之財,己土時干透出,為壬水之官,丁火兩透,通根地支卯未,是為財旺。丁火財星生己土之官,為財旺生官格,故為大責之造。但忌戊土七殺混局,而乙木傷官,有丁火財星之化,亦不忌。
正財格取貴中,如以財生官,貴氣歸結在官,則以官為用神;食傷生財,貴氣歸結在財,則又以財為用神。
雖說財旺生官者,不見傷官、七殺者可為貴造,但官星不宜太旺,亦不宜多出,如果官星太旺,官殺多出,同為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