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了解,就旁人的眼光來看,不管是你主動,還是他主動,你就是第三者。
如果對方正在與某人熱戀,我想你不是那種為達目的,不顧道義的人。我相信你的理性會告訴你:「十步之內,必有芳草,何必去奪人所愛呢?」
也因為你溫和的本性,不會讓你去展開一場惡性競爭,你的困擾可能來自對方的主動。他告訴你,雖然他跟某人被視為一對,但事實上卻早已貌合神離。他說只有你才是他尋尋覓覓的人,只有你才真正的了解他。
你一定了解,就旁人的眼光來看,不管是你主動,還是他主動,你就是第三者。在他與某個人的分手還沒被認可時,如果你就和他成雙成對,奪愛的指責是免不了的。就情論情,如果他說的是真話,你們在一起不過是解散一對怨侶,成就一樁美事,有何不可?你應該考慮和觀察的是:對方的誠意有多少?人品可靠嗎?你自己與他更相配嗎?他是你所期待的對象嗎?我可不希望你成為下一次對方口中「貌合神離」的某人。
原則雖然如此,我也要提醒你處理的步驟和技巧。你可以明確地要求對方先和「貌相神離」的人分手,一來考驗他的誠意,二來也給自己創造健康的交往環境。
尤其日後可以免除他用「我為了你,和某某人分手」這類沒有營養的話,來要求你對他表示更多的感激或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