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愛情,我終於勇敢了一次,義無反顧地投入她的溫柔鄉。我知道這樣的感情難免尷尬,可愛你的心無法阻擋。將妳緊緊擁入懷中的那一刻,我覺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原來愛情真的能讓人失去理智——不管有沒有結果,認真地愛一次,就夠了。

她是我上網以來見的第一位「網友」,但用「網友」來形容她並不准確。確切地說,她是我哥們兒賢的前女友——展。
兩人分手之初,賢就讓我把她從QQ上刪掉。可當賢從北京回來,談起她時不經意流露出的深情,仍讓我心頭一震。我不明白,為什麼他如今卻如此決絕,要斷絕與她的一切聯繫。
她說要來這座城市看看,我一直以為那只是玩笑話。可此刻,她就坐在我的電腦桌邊,玩得不亦樂乎。
初見她的第一眼,只覺得她異常平靜,甚至有些冷漠,那份超乎年齡的沉靜,與眼前玩得手舞足蹈的她判若兩人。我就知道,賢看上的人,總有她的過人之處:時而溫和恬靜,時而古靈精怪,每一天都帶給我不一樣的感覺。
自從她來了之後,我家客廳的地板上每天都鋪滿報紙——她喜歡坐在報紙上看電視,坐不了多久就換個地方。我笑她小時候一定有多動症。
剛到時她說,只在這裡逗留兩三天便回去,還要我帶她去賓館住。雖然她和賢早已分手,但我總覺得她既然來到這裡,我便有照顧她的責任。我堅持讓她住在我家,她也沒再推辭。我知道,她對我的信任源自賢。
在網上我們已聊過不少,我也知道她至今對賢念念不忘,否則她不會千里迢迢獨自一人跑到這座城市。我在心裡暗暗羨慕賢——一生中能有這樣一個人,用整個身心去愛你、懷念你,無疑是感情路上的一座豐碑;而這樣去愛一個人、懷念一個人,同樣需要莫大的勇氣。也正是因為如此,我對她生出一種想要呵護的情懷。
我問過她,要不要聯繫賢。她回答:「我只是來看看賢長大的地方。」她還說,自己只是一個看完了一場意猶未盡的電影、遲遲不肯離座的觀眾,而這一切與導演、與演員都無關,她不願再去打擾他的生活。
我試著代入她的角色,體味她的心情,問自己:如果換作是你,不見賢一面,你會甘心嗎?我真的不知道。所以我說,無論多好的朋友、多親的人,「感同身受」這四個字,唯獨在感情面前不適用。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陪她走遍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她很喜歡吃這裡的桂林米粉,我常特地跑一趟中山路買給她;還有這裡粗粗大大的油條——她說和她們那邊的不一樣,最喜歡看老闆用大剪刀剪油條的樣子。
她經常一個人出門,說想讓自己的足跡踏遍這座城市的每個角落。我怕她迷路,每次都叮囑她找不到路就打電話,我再去接她。
去青秀山遊玩那天,她騎著我的日式踏板車,從山上飛也似的衝下去。到了山下才告訴我,那是她第一次騎摩托車。看到我一臉驚愕,她滿不在乎地把頭盔摘下抱在懷裡:「怎麼著,不相信啊?」
「我曾想過,要來這座城市,在這裡跟他一起經歷生老病死。我們不能在一起,那麼能在同一座城市,也是好的。」她沉默了一下,問:「是不是很傻?」
是傻,很傻,傻得讓人心痛。
那一刻,我終於抱住了她。我這個一向怯懦的人,終於勇敢了一次。我曾說過:這個世界上沒有誰會專心地等誰,即使他嘴上說等你,身邊也不會是空白,你至多只是他的錦上添花。
可是她告訴我,我錯了。我承認,我錯了。
她輕輕推開我:「好啦,我沒事了。」
我依依不捨地再次抱緊她:「讓我來保護妳。」
「別這樣!」
「妳聽我說。相信我,我從沒這麼勇敢過,以前的我根本無法想像自己會做這樣的事。我知道,妳心裡還想著他,可生活還是要繼續,妳不能永遠活在回憶裡。讓我保護妳,重新開始新的生活。賢那邊我會跟他說清楚——其實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幾乎每次都忍不住想把這句話告訴他。但現在我要告訴他的是:我要妳做我的女朋友。」
她呆住了。我知道這一切對她而言太過突然,她需要時間自己去想明白。
「妳休息吧,我出去了。」
第二天清早,她已坐在客廳等我一起吃早飯,見到我燦然一笑。我終於鬆了一口氣。
隨後的日子裡,我們的關係近了一些,卻並不像我想像中那樣親密。但我終於可以「明目張膽」地對她好了。有一首歌,因為她我一直記得,叫做《戀人未滿》。
七天的相聚很快結束,她要回學校收拾東西、準備工作。她走的時候我沒有去送,只是叫了輛計程車送她去機場。我站在樓上,望著載她急馳而去的車子,站了好久好久。我不知道,這一別是否還能再見到她。
回到北京後,她終於打來電話,說兩天之後會回來。火車站出站口,我一眼就認出了她。她還是那樣平靜,卻絲毫不妨礙我的欣喜若狂。我本不相信上帝,但這一次,我要謝謝祂給了我機會。
時間一天天過去,我一天比一天陷得更深。她是有點任性,可我偏偏覺得,這小小的缺點讓她更加可愛。好多朋友都笑說我著魔了。管他呢,我不會再瞻前顧後——幸福不會降臨到每一個人頭上,這一次,我一定要抓住。
她回來後,我天天帶她去各處品嚐特色小吃。終於有一天她忍不住了:「我們別這麼吃了,太浪費。以後的時間還長著呢,總有機會吃的。」她開始懂得為我著想了,我以為這應該是一個良好的開端。
「那我們去我父母那兒吃吧,我以前天天在他們那裡蹭飯。」
「不要了,那不合適。」
她不肯,我自然不會勉強。她自己做的飯菜還不賴,朋友們來家裡玩,總要誇上幾句。她的冷漠隱藏得很深,待人接物極有分寸,偶爾又調皮得很,逗得大家開懷大笑。每當朋友誇她,我心裡總感到無比幸福和充實,只是不知道,她是否也有同樣的感覺。
有一天她恰好外出,賢來了。「你怎麼不打電話就過來?我要是不在家,你不就撲空了?」其實我是有些緊張——她的東西都在那間屋子裡。我想,他的記性應該不會差到連她的東西都認不出吧?
她記得我的生日。那一晚,我過得好幸福。其實,那是她陪我過的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生日。
第二天,她告訴我她要走了。父母不放心她一個人在外,已經在家那邊幫她找好了工作。
「我不想成為你的包袱。等我工作了、成熟一些,我再回來找你。」
我一向給她自由,從未試圖左右她的決定。也許,她根本無法為我改變去向。這一次,我送她上了火車。火車開動的那一刻,隔著車窗,我仍能看見她淚流滿面。
我不能左右她,但我可以決定自己的未來——我決定去找她。我不知道自己能否得到想要的幸福,可只要努力過,就不會遺憾。
最終,我並沒有得到她。是的,有些事情,並不是努力就能達成的。但是,我確實沒有遺憾,只剩下對她深深的懷念,懷念那段一起走過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