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起名的原則,很多老板在為自己的飯店取名字的時候都很頭疼,不知道從何入手,下面就來告訴大家飯店的一些取名原則,希望給大家帶來更多的參考。
第一,無論餐館起什麼店名(應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都應以漢字表示。應以易讀、易記,念上去發音朗朗上口為宜,使顧客一聽到店名便能聽得清楚明白不發生歧義為准。如“新興烤鴨店”,聽後很容易被理解為“興興烤鴨店”或“星星烤鴨店”。再有“百百萬酒樓”很容易聽成“白百萬酒樓”。
給店起名時字數不易過多,否則顧客在讀出和記憶方面都會產生疑難,效果必然不好。比如“富蘭永福樓烤鴨家常菜館”,聽起來和叫起來都不順口,而且難記。時間一長不但印象不深,反而削弱了自家的知名度。
第二,起店名用字筆畫不易過多,或讀音生僻。這樣會給一般的顧客增添不必要的麻煩,像“酒家”、“冉冉家常菜館”。也就是說在給餐館起名時用詞應簡潔並使用正規的簡化字。
第三,餐館起名切忌太俗氣。有些名字不但聽起來叫人不那麼舒服,而且也缺乏文化修養,甚至有些店名會讓顧客產生誤解。如“吃著看餐館”、“實心餃子店”“吃不了兜著走餐廳”及“威虎山土匪雞店”等,對於那些不能產生良好效果的店名,應盡量不予起用。
第四,給餐館起名一定要名實相符,不要把本來規模不大檔次一般的餐館,起名為XX飯店、XX大廈。還有些餐館在起名時費盡了心思,總想與名牌餐館混淆,采用移花接木以及音同字不同的手法起店名,如“譚佳菜”與譚家菜,“全聚得烤鴨店”與全聚德烤鴨店,“大糖梨烤鴨”、“大全梨烤鴨”與大鴨梨烤鴨等。要防止發生侵權嫌疑。
第五,給餐館起名切記注意有關法律禁忌的規定。起政治意識影響不好的店名會使顧客產生誤解,如“東洋飯店”、“民國火鍋城”、“大日本餐廳”這些店名會對社會造成不良的影響,都應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