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命理觀念中,婚姻的破裂總有許多原因:價值取向漸行漸遠、生活磨擦不斷累積,甚至彼此開始反感對方的一切。而在生肖婚配的範疇裡,「屬相不合」是最常被提及的關鍵因素。所謂屬相不合,主要包含相刑、六害與六沖三種情況,以下逐一解析。
相刑是指不同屬相之間的刑克。傳統上認為,刑的力度比沖、害都要大——如果說「沖」只是吵嘴、「害」是傷害,那麼「刑」就相當於動手打架了。刑的形式有三刑與自刑兩種。
子鼠與卯兔相刑,稱為「無禮之刑」。
寅虎、巳蛇、申猴三者相刑,稱為「恃勢之刑」。
上述這幾種刑克,都被視為傳統婚配中的大忌。
此外還有辰龍、午馬、酉雞、亥豬四組「自刑」。自刑就是自己與自己過不去,例如屬豬之人再逢豬年,就容易遇到自傷之事。具體到婚配上,這四組相同屬相的人被認為不適合在一起,否則容易「窩裡鬥」、自相消耗。
六害又稱「六穿」,指六對屬相之間的五行克害,程度比六沖稍輕,分別為:
這種相害,實際上是對原本相合的五行起了破壞作用。例如子丑相合,但未來沖丑,便妨害了子丑之合。因此相害的屬相若結成戀人或夫妻,容易無事生非、經常爭吵,影響感情,有的最終走向分手或離婚。
六沖是指六對屬相之間的五行沖克,包括:
相沖本質上是不同五行氣場的沖克,多表現在兩人的性格脾氣與立場觀點上,容易形成極大差異,相處起來矛盾重重。不過有趣的是,越是相沖的人,反而越容易相互吸引,正如物理學上的異性相吸。只是儘管有感情上的吸引,雙方性格與觀念相差極大,有時難以融合,即使勉強同行一段路,最終分道揚鑣的可能性仍然很高。
屬相不合的說法源自傳統生肖文化,可以作為了解彼此性格差異的一種參考。但婚姻的幸福終究取決於兩人的經營、包容與溝通,不宜單憑生肖就全盤否定一段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