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吉之學,本質上是與時間打交道的學問。先賢經過長期的觀察天象,以曆法來表示和計算時間,因此學習擇吉,必須先掌握曆法的基本知識。以下分別介紹擇吉中最常用的三種曆法:公曆、農曆與干支曆。
公曆即「格里曆」,因為它的基礎是太陽中心連續兩次通過春分點所需的時間——回歸年,故又稱為「陽曆」。
格里曆的平年為365天;閏年則在2月末加一天,成為366天。其置閏規則如下:
格里曆平均一年為365.2425日,與長度為365.2422日的回歸年相比,需累積3300多年才會產生一日之差。這一精度,已達到我國南京楊忠輔於公元1199年(早於格里曆380多年)制定的《統天曆》的水準。
不過,格里曆按月分配日數的方式摻有格裡等帝皇威勢的人為因素,並不十分合理。較合理的每月天數安排,其實用兩句話即可概括:「閏年單月小、雙月大;平年2月減一天」。但由於格里曆已在全世界通用,人為因素影響極大,改曆極為困難。
農曆是我國廣泛使用的傳統曆法,又稱陰曆、夏曆。之所以稱「陰曆」,是因為它的紀月法以月相為標準:以月亮從朔到上弦、望、下弦、再回到朔的一個「朔望月」為一個月。
推算農曆時,須先推算二十四節氣與定朔(即推算日月黃經相等的時刻——朔)。朔所在的某日即為初一,從朔到朔為一個月:相距29日的為小月,30日的為大月。
月份依「中氣」得名:月內含有某中氣的,即為該月份。例如含有中氣「雨水」的月份,即為農曆正月。若某月無中氣,則定為閏月;閏月無名,沿用前一個月的名稱,如四月之後的如四月之後的閏月稱「閏四月」。如此安排,可使農曆年與回歸年的差距隨時得到調整。
在農曆中,平年12個月,全年為354或355日;閏年13個月,全年為383或384日。這就是我國自公元前十四世紀的殷代起,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為止,一直沿用的「十九年七閏」(十九年中加七個閏月)曆法。由於二十四節氣是由太陽的視位置決定的,因此農曆更合適的稱呼應是「陰陽曆」。
天干地支簡稱「干支」。天干共十個字,順序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共十二個字,順序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二者都是傳統用來編排次序的字組。
天干與地支依次兩兩相配,組合成六十干支表(俗稱「六十甲子」),周而復始,循環使用,用以紀年、紀月、紀日、紀時,是擇吉推算時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