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戶口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2017年最新版的
變更姓名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末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戶口本改名字的手續程序流程
1、已經年滿16歲的,所需要資料,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本、2者的復印件、在校生需要學校出具證明,單位的需要單位出證明,無業游民則所在地居委會出證(或者不用)。
沒有滿16歲的,沒有辦身份證的,可以直接拿戶口本即可。
2、准備好自己已經打算修改的名字,一般情況下姓別是不允許修改的,但是部分人員以前是跟母親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父親姓,跟父親姓的也可以修改跟母親姓。
3、在工作時間到自己戶口本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中心申請辦理,跟戶籍科的人員說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然後就把相關資料給他們。
4、改名之後的身份證,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名字和戶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後戶籍檔案裡面會注明自己的曾用名。
5、最好改名時間是:滿16歲辦理身份證時候,一起把身份證的名字也修改,不用浪費,上大學、工作之後改名字影響比較大,比較麻煩。
變更姓名申請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變更姓名審批程序:申請→ 窗口受理→ 現場審查→ 審批→辦理
變更姓名審批時限: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
變更姓名審批收費:不收費
戶口本改名字具體流程步驟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的證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戶口本改名字的程序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戶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工本費14元。
戶口本改名字特別提醒
(1)未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派出所審核批准後,辦理變更;
(2)已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寫申請報告,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有單位的要有干部履歷表或招工表並由單位核實簽意見蓋章),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變更。
(3)父母離異後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協議後,方能申請辦理變更。
(4)父母離異後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歲以上未滿十八周歲且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的,應當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決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須是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成人改名字具體流程指南
1、寫更名申請(更名申請:XXX戶籍部門,我叫XXX,性別,女,1990年10月02日出生,現年18周歲,因周圍四鄰重名二人,給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XXX,望批准!XXXX 年XX月XX日)
2、證明(只須證明有你這個人是這個學校的學生就可以,不必證明重名的事,學校單位街道都可以)http:///
3、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5、公證
6、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7、需要的資料:戶口簿,2張一寸照片,新戶口簿工本費
另外,你改了名字之後不用擔心其他證書什麼的,因為現在的身份證上的信息很全的,有你改名字只前的“曾用名”的,再說,新戶口本上的第2欄就是“曾用名”一欄。
寶寶改名字具體流程指南
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變更姓名所需材料:
1、前置條件及要求
未滿18周歲的公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姓名:(1)由乳名改學名;(2)因父母離異更名;(3)再婚子女更名;(4)因收養關系成立更名;(5)因收養關系終止恢復收養前姓氏;(6)同校或同班學生重名。
未成年人更名由父母或收養人、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在戶籍所在地公安辦證中心申報。離婚子女申請更名的,須經父母雙方同意;再婚子女申請隨繼父(母)姓的,須經其生父(母)同意。
2、申報材料
(1)《變更更正戶口項目申請表》;
(2)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居民身份證(16周歲及以上人員提供)(原件和復件);
(4)父母親的結婚證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父母親的離婚證(父母離婚的出具。父母離婚後子女變更姓名需父母雙方到場簽字同意;如果雙方不能同時到場由公證機關出具父母同意變更子女姓名的公證書) (原件和復印件);
(6)父(母)死亡證明(父[母]死亡的出具);
(7)收養證或解除收養證明(收養或解除收養關系更名的出具);
(8)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具體手續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包括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等)。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相關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3、具體辦理流程:寫一個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科登記,在7-14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
4、寫更名申請(更名申請:XXX戶籍部門,我叫 極品男兒,性別,男,1981年06月某06出生,現年18周歲,因周圍四鄰重名二人,給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XXX,望批准! 年月日)
5、單位.街道或學校證明(只須證明有你這個人就可以,不必證明重名的事)
6、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7、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8、公證
9、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10、需要的資料:戶口簿,2張一寸照片,新戶口簿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