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人生大事,人生可能就這麼一次,婚後雙方就是日夜相對,在結婚前選日子可不能馬虎,說到婚姻大事,很多人都禁不住還是要找大師擇個結婚吉日,為求婚姻生活有個好開始。從擇吉大師的角度來看,人的活動要與自然平衡和諧,選擇吉日結婚的意義,就是讓成婚者尊崇自然,順從自然時序,從而讓成婚者一時好與百年好統一起來。如何找個宜嫁娶的吉時吉日呢?下面介紹一些廣泛流傳的結婚選日子基本原則供大家參考。
一、結婚選日子的通勝原則
這裡說的通勝即黃歷,或者稱作皇歷,是在中國農歷基礎上產生出來的,帶有許多表示當天吉凶的一種歷法。黃歷主要內容為二十四節氣的日期表,每天的吉凶宜忌、生肖運程等。如何選結婚日子?對結婚選日子主要有如下的原則:
1、選擇大吉之年份
雙春:指在年頭及年尾有兩個“立春”之年。由於春有一年之始及開枝散葉的象征意義,所以被認為特別宜嫁娶。
閏月:指該年在農歷中有閏月,即共有十三個月份。由於“閏”有滋潤、豐收之意,所以象征夫妻有愛情滋潤,恩愛和睦。
雙春兼閏月:“雙春”和“閏月”都是宜嫁娶的年份,一年中既有“雙春”,又有“閏月”,自然喜上加喜了!
2、避開不宜結婚的年份日子
盲年:指整年沒有“立春”的日子,通常“雙春”的下一年就是“盲年”。不過“盲年”亦有吉日,所以基本上盲年結婚也無不可。
節日:避免一月,以免與過年這個大節相沖。避免陰氣極重的清明和盂蘭節,即三月和七月。
三娘煞: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基於報復心理,三娘喜與月老作對,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便不宜結婚。
新人及親屬的生日:避開新人自己及雙方父母、未婚兄姐的生日。若雙親已經逝世,則避開其生忌、死忌。
喜沖喜或喪沖喜:一年內,家裡最好不要辦兩次婚禮。若家中有直系親屬辭世,該年便不宜辦喜事。
二、結婚選日子的特殊原則
通勝吉日並非放諸四海皆准,因為個體是有差異的,結婚選日子還要考慮結婚者的出生時間。一般而言,結婚選日子需要遵循如下原則:
1、用男、女雙方的出生日期時間推算出最吉利的婚嫁時日這個“吉日”必然是一個有“貴人”出現的日子,五行上適宜辦喜事、不能與男方的財星及女方的官星相沖。
2、所擇日子不與雙方家長的生辰八字相沖這個“吉日”至少不能與雙方父母八字的用神(需求五行)相沖,不能與雙方父母的食傷星相沖(食傷重者例外)。
3、所擇日子不與卦象相沖一些人不能確定自己准確的出生時間,只有通過占卦來確定日子,這個日子不能與卦象規定的官星日財星日相沖。
三、結婚選日子的總原則
話說回來,選擇結婚吉日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難。總體的原則是:日子要比月份重要,月份要比年份重要。盲年亦有吉日,所以,不必太在意所謂的盲年之說,而無謂的把婚期拖後或者提前一兩年。
四、結婚選日子的建議
我們建議,首先根據你們設想的婚禮形式和當地的氣候特點選定結婚的季節。例如,若是想辦戶外婚禮,則要選在晴朗少雨、冷熱適宜的季節。同時,還需要考慮親友參加婚禮的難易程度。如果有很多想邀請的親友都不在本地工作,則應該選擇在十一等長假。其次,還要考慮新人雙方的工作和學習情況,盡量避免在考試前或者項目攻關階段籌辦婚禮,造成分心。最後,結婚選日子也不能忽視長輩們的意見,畢竟結婚可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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