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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干之論丁火

  編輯:命理常識

丁火為陰,外柔順而內文明,柔順而得其中和氣,文明而得其昭融性,沒有太過和不及之弊。又為凡火,乃洪爐之火,可制萬物,金銀銅鐵不得丁制,不能成器。雖然得時而秉令乘旺,不至於炎赫猛烈,失時而休囚衰弱,亦不至於無氣熄滅。

乙木為丁火偏印,甲木為丁火正印,乙木鄰丁,辛金不能克傷乙木,乙為丁之母,稱之為孝。壬水為丁火正官,丁壬相合,使戊土不能傷壬水,稱之為忠。生於秋冬,天干透甲乙,地支藏寅卯,丁火有可倚附則不怕熄滅,而其焰勢無窮。生於秋不怕金多,生於冬不怕水克,因為丁火以柔為其最大的特點,所以不怕身弱而能取其所用。

丁日用庚辛為財,壬為正官,癸為偏官,若年月時中透出庚辛壬字,生秋冬金水局中,日主旺盛,財官有用,如不透此三字,生秋冬金水局,亦作財官論。見丙丁奪財,無傷官、食神,名利艱辛。若生三夏四季,火土局中,縱有財官無氣,雖得滋助,富貴亦輕,喜行西北大運及金水之地,忌傷官敗財運,怕官殺混雜,有殺無制以鬼論,制伐太過則貧困無疑。更要看日干於所生之月內,對格局有無生助之力,分輕重言而之,大運喜忌同上。

 三春丁火,得母逢生,木氣當旺,母旺子相。火以木為體,火木並行。春月丁火喜木生扶,正月陽和之氣,木火有會合之象。若地支成寅卯辰東方,木旺火塞,需要庚金出干為制,癸丁不透,可主功名;或地支成申子辰水局,加以壬水透干,殺重身輕,必夭折天年,或遭凶死;若戊己兩透,殺旺有制,必主官高名顯,但若見一甲破土,定是常人。

三夏丁火,適時秉令,乘旺當權,丁火炎炎之勢,氣勢旺烈,必須用水以既濟,若無水調劑,則有自焚之咎。如再有木助,必為太過,火旺木焚,會有夭折之憂。三夏火旺之時,用癸水以調和,取其水火既濟,方為美造。

三秋丁火,陰柔退氣,金得時令,俱作財論。金旺司權,身弱不能任旺財,必須用甲木生丁不可。而且時屆秋令,氣候漸寒,金水太盛,為調候驅寒之故,還須要借助於丙火。丙火能制財護印,不怕奪丁火之光,所以三秋丁火,以甲木、庚金、丙火並透為最佳取用。

三冬丁火,不僅衰絕,亦且形亡。亥宮火之絕地,亥中甲木長生,丁火死而不滅,子丑乃胎養之地,火氣醞釀之時,火勢絕續之交,絕中復生之時,所以三冬丁火,氣勢衰竭至極,水旺乘權,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克以為殃,見木則絕處逢生,遇水則克滅衰火,故而冬月丁火,不能離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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